醫學史話
文/劉暢 朱基超 陳將鋒
中國可追溯的瘟疫歷史約3500年。從西元前770年的春秋時期到西元1911清朝末期的2681年中,信史記錄的災疫之年有669年,平均每4年一次。
瘟疫,從古至今都不是單純的醫學問題,而是關係到國家政令、醫事制度、法律規範、公共衛生、民眾信仰等方方面面的社會問題。
中國很早就著手於防疫系統的建設。周朝建立伊始,在基層行政區設立了巫醫,備有草藥,用於防疫。北魏永平3年,宣武帝置醫館,疫情發生時官吏驅疫工作需要落實到每家每戶。唐朝政府設立州級醫科學校,頒佈政令要求各地醫學生人數必須達到當地人口的一定比例。同時,唐朝還建設「病人坊」,作為專門收治傳染病患者的醫院。宋代會刊發疫情防治的資料,並實行「駐泊醫官」制度,即中央安排輪差醫官去地方行政區服務。明清時期,中央管轄的惠民藥局會在包括邊遠地區的全國範圍內派駐醫官、醫生、醫士。一旦發現疫情,這些地方醫療機構在上報資訊的同時,需要馬上與當地政府配合,劃分隔離區、安置病人並安排治療。
那麼,古代應對疫情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呢?
隔離,自古就是針對疫情擴散的有效防控方式。史料記載的最早的「小湯山醫院」建於西漢元始2年(即西元2年),當時各郡國蝗旱並起,瘟疫流行,平帝下詔建立了公立臨時疫病隔離醫院。1975年,湖北雲夢出土了一批秦簡,裡面提到要將麻風病人送到「癘遷所」。「癘」即瘟疫,「癘遷所」屬於專為瘟疫病人而建的隔離治療場所。東漢延熹5年,軍中大疫,政府設立了專門的軍隊傳染病院—「庵廬」,用於安置流行病患者。清代,為防止天花傳播,政府會通過行政命令將患者統一隔離安置於一地。據《論語》第六章記錄,孔子探望患疫的學生冉耕,沒有走到病榻前噓寒問暖,只是隔窗而談。
關於隔離,清代熊立品在《防疫全書》中提出「四毋原則」,即「毋近病人床榻,毋憑死者屍棺,毋食病家時菜,毋拾死人衣物。」
如果疫情持續嚴重,中央政府便會著手安排官員巡視疫情並施醫賜藥。兩漢時,在疫情流行的情況下。中央政府會派中謁者或使者巡查疫癘流行狀況並致醫藥。唐朝,唐文宗曾下詔命地方大員親自去疫區安撫民眾並送醫送藥,最後還須向他一一彙報。從宋代開始,政府已將疫病流行時的醫官派遣與藥物救濟制度化,所有的診療與藥物發放都無償進行。
防疫工作進行的同時,為保證地方民生,從西漢開始,對於疫區會賜錢發糧,減免徭役賦稅。宋代曾有賜河北災民八十歲以上或病重不能生產者每人「米一石,酒一鬥」的記載。同時宋代還建立了社會保障機構。如安置無處可歸病人的安濟坊,收養鰥寡孤獨之人的養居院。而病逝者則由助葬機構「漏澤園」負責掩埋入公共墓地。對於疫情中的死者,由政府出資置棺下葬一直是古代政權非常重視的一件事。一是出於對逝者本身尊嚴的保全;二是對於逝者家屬心情的安撫。三是妥善安置屍體從而降低疫情擴散的風險。
由於古人對瘟疫畏之如虎,瘟疫產生後往往流言四起,社會動盪。政府一般會實行祈神禁巫的活動。祈神由政府主導,以安撫百姓情緒。禁巫則是由於巫醫分立,相信巫術的人往往會拒絕藥物治療,這時就需要政府強制介入控制巫術行為氾濫。
古代並未出現微生物學,所以古人無法瞭解瘟疫的傳播機理。但是,這並不等於古人不知道瘟疫的傳播途徑。以鼠疫為例,古人針對鼠疫提出了「日常不可坐地、保持房間整潔、見死鼠需要屏氣並掩埋」幾種應對方式。可見,這幾種應對方式正好對應了後世研究得出的鼠疫的主要傳播方式—昆蟲叮咬傳播與飛沫傳播。
在人工免疫方面,西元前6世紀,便有了政府組織的狂犬撲殺活動。據史料記載,東晉道教學家、化學家、醫藥學家葛洪就曾經提出「取咬人瘋犬大腦風乾後敷於患處」的方式來治療狂犬咬傷,效果如何無法考證。但是,應對天花的「種痘」之法的確是行之有效的。
中國在16世紀就已經發明了人痘接種法。有考證認為其發源於明隆慶朝的甯國府太平縣。種豆方法分為:豆衣、豆漿、旱苗、水苗四種。其中以水苗為上,還總結出了連種7代以上的豆苗更加安全的經驗。
可見,隔離、救治、賑濟、安撫、人工免疫等應對方式在古代就早以應用。但是以上種種防疫措施的生效有一個共同的大前提,即國家安定,經濟繁盛。
唐朝中期以前,政治穩定,經濟繁榮,前3 位皇帝唐太祖、唐太宗、唐高宗當朝的60餘年間,僅有5次疫病暴發的記載。相比之下,東漢末期,政治動盪,刀兵四起。瘟疫暴發頻次由平均15.7年一次上升到2年一次。曹魏初期更高達1年1次,與旱災、蝗災、兵災並生群發。國家動盪往往會導致疫情暴發,疫情暴發往往導致刀兵之禍,而刀兵之禍又加重了國家動盪。形成一個惡性循環,這個迴圈每進行一次,都如磨盤一樣碾碎無數人的性命。
人類與瘟疫的抗爭從未停止過,瘟疫會在人類的發展過程中反覆來襲,但只要我們迎難而上,不畏艱辛,必將走過黑暗。(高豔坤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