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我們樂於比慘
在日常生活中,人們經常「比慘」:當別人向我們抱怨他們的艱難時,我們也以自己的痛苦作為回應。可以說,「比慘」是社交中回應傾訴不幸的一種「標準模式」。為什麼我們如此樂於「比慘」?
「比慘」最主要的目的是安慰對方,回應者「比慘」通常會使訴苦者感到更好受一些。為什麼「比慘」會有這樣的效果?可能存在兩種情況。
── 第一種,幸災樂禍 ──
人們通常有一種「自我服務」的認知偏差,傾向於將自己的不幸更多歸因於外部因素(比如環境、運氣),而將他人的不幸歸因於內部因素(比如能力、努力),通過下行社會比較,提升自我價值感。
── 第二種,通過與有同樣遭遇的人建立「社會聯結」,消除「個人中心」和對自身不幸獨特性的認知。 ──
這一機制廣泛應用於團體心理治療中, 「特殊化」自己的不幸會加深個體的消極感受,而在團體中分享不幸,消除這種特殊化,能極大地緩解團體成員的消極感受。
研究發現,自尊較低的人更傾向於第一種情況,即在遭遇自我威脅(例如得到對於自身能力的差評)時,對他人的出醜表現出幸災樂禍。
而高自尊者更傾向於第二種情況,即在遭遇自我威脅時,更傾向於關注、強化與他人的聯結,尋求社會支持。不過,無論是哪種情況,結果通常都能為訴苦者帶來寬慰。
情緒具有傳染性。對於幼兒來說,一個孩子的哭聲可能會「點燃」一群孩子的哭聲;對於成年人來說,在他人訴苦時,我們會自然地「共情」,通過多種機制(包括下意識地模仿表情、評估對方的處境等)多多少少感受到類似的消極情緒。
由此,回應者進入一種以消極情緒為底色的模式,容易回想起自身的消極經歷,並產生一種自動化的「發洩」衝動。回應者發現這種發洩是訴苦者樂於接受的,會讓訴苦者的感覺好些,因此,回應者不會對這種發洩加以抑制。
可以說,「比慘」其實是一種情緒的人際調節,使回應者不至於因為共情而受到情緒方面的不利影響,同時也能獲得一定的安慰。
不過, 「比慘」應用到我們親密的人身上時,是無效的。因為在親密關係中,回應者要抑制住自己發洩消極情緒的衝動,並且努力嘗試理解對方的情緒。否則,訴苦者會認為,你沒有對他(她)的情緒給予足夠的重視。